男友分手后用裸照敲诈 构成犯罪被判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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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0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7月28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牟丹) 不满女友分手,又因女友家人扣押了订婚时买的轿车,心急的张某竟然用裸照来敲诈。日前,被告人张某被浙江省仙居法院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被告人叫张某,24岁,浙江仙居城关人。去年3月31日,被告人张某因其女友李某与其分手,李家于是扣押俩人订婚时所买的轿车。为此,被告人张某产生报复念头,用自己的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公开他人隐私为要挟的方式,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张某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