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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分手后用裸照敲诈 构成犯罪被判2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05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杭州7月28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牟丹) 不满女友分手,又因女友家人扣押了订婚时买的轿车,心急的张某竟然用裸照来敲诈。日前,被告人张某被浙江省仙居法院判决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被告人叫张某,24岁,浙江仙居城关人。去年3月31日,被告人张某因其女友李某与其分手,李家于是扣押俩人订婚时所买的轿车。为此,被告人张某产生报复念头,用自己的
手机给李某发短信,索要人民币31万5千元。并将事先制作的含有李某裸照的碟片及写有自己银联卡帐号的名片投放到李家,并陆续发短信,要挟李某在7日内将3 1.5万元人民币汇入指定账号,否则便将含有李某隐私的碟片内容向社会公开。后李某报案,被告人张某敲诈未遂。

  法院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公开他人隐私为要挟的方式,索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张某犯罪未遂且自愿认罪,法院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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