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互联网文化协会致全市网吧经营者的倡议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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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0:30 大华网-汕头日报 | |||||||||
全市网吧经营者: 近年来,经过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管理和不断整治,我市网吧的经营秩序有了明显的好转,违规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网吧行业日渐繁荣,但当前我市网吧还存在一些违规经营行为,这些行为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为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我们号召全市网吧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
(一)要坚决拒绝接纳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入网吧; (二)严格执行进入网吧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制度;(三)杜绝通过网吧制造、传播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四)不经营非网络游戏; (五)不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 (六)不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七)自觉在显著位置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我们共同努力下,接纳未成年人现象必将得到杜绝,全市网吧经营秩序将得到根本好转,网吧行业将更加规范和繁荣。 汕头市互联网文化协会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