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子杀死5名子女被判无罪(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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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2:22 扬子晚报 | |||||||||
图为安德烈亚·耶茨(右)起身聆听法官宣判。 法新社26日报道,4年前因为溺毙5名子女而被判终身监禁的得克萨斯州妇人安德烈亚·耶茨26日在休斯敦市得州上诉法庭中上诉成功,被判无罪,理由是她犯案时精神失常。 不过,根据新判词,耶茨可能要在精神病院里度过余生。耶茨被法庭告知,她将被送进精神病院,并一直住在那里,直到她被认为不再构成威胁。
2001年,耶茨从精神病院出院数周后在家里的浴缸中把她的5名子女,诺亚(7岁)、约翰(5岁)、保罗(3岁)、路加(2岁)、马利亚(半岁)溺毙。据她自己说,她杀死亲生骨肉是因为他们没有好好发展和“撒旦要我杀了他们”。此前她曾由于严重抑郁4度入住精神病院。 孩子的父亲、耶茨的前夫拉斯蒂·耶茨在法庭外说:“星期三的判决是‘一个奇迹’”。拉斯蒂去年和安德烈亚离婚后已于近期再婚。他说,他们依然是“好朋友”,并常在一起追忆5个子女。俞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