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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状告英特尔非法垄断技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2:42 法制晚报

  中国企业状告英特尔非法垄断技术

  指责其“霸王条款”损害公众利益 被告则辩称原告误导大家

  本报讯 (记者 李奎)今天上午,全球IT业巨头英特尔公司坐上了北京市一中院的被告席。英特尔被国内一家企业指责“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据悉,英特尔以侵权为由,曾于去年向中国该企业索赔796万美元。此案也被称为“中国企业反击跨国公司技术垄断第一案”。

  开庭后,原告北京东进信达科技公司的代理人提出,该公司购买了英特尔软件产品,在随同的《软件许可协议》中明确规定,只有在将该软件与英特尔的硬件产品结合的情况下才被许可使用。这意味着东进公司开发应用软件后只能与英特尔的硬件产品捆绑。

  英特尔同时在协议中又规定用户“承担由于使用或不能使用软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害或风险”。

  东进公司认为,英特尔公司此举有“霸王条款”之嫌,严重损害了原告及社会公众的利益。

  “我们并不单独销售软件,原告所说的软件是英特尔语音卡附带的,原告的陈述显然在误导大家。”面对指责,英特尔公司代理人举例说,好比用户购买了一台MP3,厂家肯定会提供相关软件,否则就无法正常使用,但这种附带的软件显然不是产品。

  对于免责条款,英特尔方面解释说:“任何一个软件都无法保证绝对完善,因此免责条款存在一定的合理性,这也符合美国法律规定。”

  案情回放

  2005年1月,英特尔公司将深圳市东进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院,称东进公司在产品中使用了英特尔语音卡软件中的“头文件”开发出了与其兼容的新产品,从而侵犯了其著作权,并提出了796万美元的巨额索赔。

  2005年4月,深圳东进在北京的全资子公司——北京东进信达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市一中院另案起诉英特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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