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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推销虾苗 遭拒敲诈勒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14:53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郭剑烽通讯员万剑峰)张睢等人强行推销虾苗,被拒后竟敲诈虾塘总承包人4000元。前天,奉贤区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张等3人拘役4个月。

  今年3月20日,张睢纠集朋友沈、韩等人,到奉贤区庄行镇存古村虾塘推销虾苗。养殖户告知虾苗统一由虾塘总承包人夏姓夫妇自行进货。张等便三番五次要求与夏姓夫妇谈生意,被拒后多次出言恐吓。4月6日,张指使沈、韩再次赶到虾塘下最后通牒,向夏姓夫妇索
要钱款。夏姓夫妇无奈,只得支付现金人民币4000元,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干警迅速出动,将3人擒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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