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长汀河田鸡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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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21:07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7月28日消息(记者陈定川 彭建军)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表公告,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组织了对福建长汀河田鸡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批准对长汀河田鸡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此之前,6月2日,国家农业部发表公告,根据《畜牧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农业部确定全国138个畜禽品种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长汀河田鸡为其中之一,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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