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妻害母因琐事身陷囹圄法难容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0:46 锦州日报 | |||||||||
日前,一起家庭暴力犯罪案件已在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等待被告人的将是法律的惩罚。 被告人王某原系朝阳北票人,经人介绍,与家住义县某村的李红结婚,并将家安在了义县其妻住所地。婚后,小两口经常因家庭琐事而闹不愉快。
3月11日晚8点半左右,因妻子李红染发一事夫妻二人又发生口角。李红提出离婚并收拾衣服欲回娘家,此举引起了王某的不满,遂从外屋地取来砍柴用的斧子,并向李红头部砍了一斧。王某的岳母陈佳正好在场,便上前阻止,王某见其岳母阻止,又用斧子砍其岳母头部。在两被害人欲逃出房屋时,已近疯狂的王某又拿着斧子追砍,还声称要两母女的命。后在两被害人的哀求下,王某这才停止了加害行为,并打电话向医院求救。 “120”赶到后,王某将二被害人送往医院治疗。经法医鉴定:陈佳头部被砍伤,左手食指开放性骨折,李红头面部被砍伤,二人伤情均构成轻伤。 被告人王某于4月12日被公安机关在其家中抓获。 (文中被害人为化名) 点评:走近家庭暴力,我们会体尝到那么多家庭从美满到破碎的辛酸泪……然而,当今社会“家庭暴力”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广泛存在。尽管有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遏制这种现象,但“家庭暴力”却伤痕累累。因此,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家庭暴力”,必须住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