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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三人组合” 专在餐厅拎人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2:16 法制晚报

  盗窃“三人组合” 专在餐厅拎人包

  本报讯 (记者 李奎)马某等2人专门在餐厅内拎包作案,而陈某则开着捷达王在餐厅外接应,3人在半个月内疯狂作案6起。记者上午获悉,马某等3人被一中院以盗窃罪判处6年至3年半有期徒刑。

  2005年6月18日至6月23日,马某伙同黄某、陈某协同作案,由陈某开着一辆绿色的捷达王载着马某和黄某,到西城区北展宾馆伏尔加餐厅等餐厅,由马某和黄某进入餐厅趁就餐客人不备,窃得女事主李小姐等人挎包6个,然后快速走出餐厅钻入捷达王逃离现场。

  经统计,三人共盗窃手机、相机、欧元等钱物共计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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