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星级冒充五星 游客起诉旅行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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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3:57 法制晚报 | |||||||||
二星级冒充五星 游客起诉旅行社 法院判决被告误导消费者 构成欺诈 双倍赔偿对方住宿费 本报讯(记者 付中)和旅行社订的是“五星级度假别墅”,可住进去以后旅客才发现变成了“二星级”。为此,旅客将北京青年旅行社诉至法院。
今天上午,朝阳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旅行社的行为构成消费欺诈,应在返还住宿费用2500元的同时,再按住宿费用的同等金额,另行赔偿对方2500元。 旅客齐女士、应先生诉称,二人与北京青年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双飞到云南丽江旅游。合同中双方约定,住宿标准为五星级的“官房度假别墅”。 今年2月7日,齐女士和应先生到达丽江,司机将二人接到“官房大酒店”的后门,另一名男子将二人安排到该酒店院内的“滇西明珠”商务别墅里。 入住后,齐女士和应先生明显感到与五星级度假别墅相差甚远。次日,二人经咨询酒店工作人员才得知,原来“滇西明珠”商务别墅不隶属于“官房大酒店”。 此后,丽江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也向二人证实了这一点,同时告知该别墅是一家二星级饭店。 为此,齐女士和应先生认为,北京青年旅行社明知“滇西明珠”别墅不是五星级度假别墅,却在合同中约定住宿标准为五星级别墅,存在欺诈,故诉至法院。 经过审理朝阳法院认为,北京青年旅行社明知“滇西明珠”别墅仅有二星级,但仍与消费者签订上述合同,安排其入住,其行为属故意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