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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疤痕越治越重 顾客起诉美容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31日13:58 法制晚报

  称疤痕越治越重 顾客起诉美容院

  被告辩解没作过承诺 原告应交纳护理费 双方未达成和解

  本报讯(记者 王巍)“要不是美容院一直说肯定能治好,我是不会在这里治的。”王女士认为在美容院进行疤痕治疗后反而更加严重,将美容院告上法庭。今天上午,该案在
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王女士起诉称,2005年7月,自己在看了广告后开始在北京春华阳光美容有限公司处治疗小腿及脚部的疤痕,美容院工作人员承诺10次内能将疤痕治好,自己交纳了2500元治疗费用。

  但经过了20多次的治疗,“疤痕不但没有治好,反而加重,还出现红肿……”王女士说着用手指着自己脚上和腿部十多年前被开水烫伤的疤痕,表示在美容院治疗后,疤痕处比以前还要严重。

  现王女士起诉要求返还治疗费用2500元。

  美容院的代理人表示,王女士经过护理后,色素有淡化的现象,并且美容院也没有承诺过10次会完全治好,此后王女士表示别的地方有更好的方法可以治好,要停止在美容院护理,但护理费是应该交纳的,所以不同意王女士的诉讼请求。

  在法庭上,王女士和美容院的代理人互相指责对方“说的都不是事实”,双方争议的焦点最终落在王女士坚持认为2500元是治疗费,而美容院方面则认为该费用是护理费。

  双方最终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官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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