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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离婚伢的存款能不能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0:30 汉网

   汉网消息(记者陈麒麟实习生巴雯严毅芬)父母闹离婚,分割财物时,母亲认为先前为孩子存的学费也属夫妻共同财产,也得平分。“父母离婚能分孩子的存款吗?”近日,高三学生滕滨致电晨报法律在线向记者哭诉自己的遭遇。

  未满18岁的滕滨,是武汉某高中高三学生,10年前,其父母以他的名义办了一个零存整取的存折。约定每月都往存折上存100元,直到滕滨满18岁。“这笔钱是给你读大学用的
。”父母曾对他交待过。

  如今已存有1.2万元。今年3月,滕滨的父母因感情不和,办理了离婚手续。在分割财物时,滕滨的母亲以孩子存款上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分一半走。

  “如果母亲拿走一半的钱,我就交不齐学费了。”滕滨哭诉道,如今父亲下了岗,生活很艰难,“家里再也没有额外的钱了,母亲的做法合理吗?”

  [律师观点]

   正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李宗根律师表示,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和经营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协议分割。滕滨存折上的1.2万元存款,是滕的父母积攒10年的存款,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反方:孩子有权掌管这笔钱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表示,依据《民法通则》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按照此规定,滕滨有权掌管这笔钱。因为滕的母亲曾称“这笔钱就是给你读大学用的”,这是一种明显的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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