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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部分生活垃圾处置费将地方税务代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10:4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重庆8月1日消息(记者吴新伟 实习生郭景)从今日起,重庆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将由地方税务机关代收。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是指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设施运往垃圾处理场,并进行无害化处理而发生的费用,其性质是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全部缴入财政专户,以保证垃圾处置费专款专用。

  据介绍,重庆主城区每天产生的3000多吨垃圾需要进行无害化处理,每年的垃圾运输和处理经费超过1亿元。

  据悉,此前重庆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的征收主要有两种方式:居民生活垃圾处置费在收取水费、燃气费时实行捆绑式“合一票制”;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处置费按每人每月两元钱的收费标准收取。

  根据要求,从今日起,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的生活垃圾处置费将由环卫部门委托地方税务机关征收。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在重庆三大垃圾处理场(南岸长生桥垃圾处理场、北碚同兴垃圾焚烧发电厂、江北黑石子卫生填埋场)门口设置专门的收费点,方便直接将垃圾运往这些处理场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缴费。

  该市环卫局负责人称,此举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垃圾处置费的征收机制,保障垃圾处置的正常运行,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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