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又演“跳塔秀”“成功”后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2日12:34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今天凌晨,在江苏省海安县某工地的塔吊上,上演了一起耐人寻味的“跳楼秀”。一名青年男子爬上了30米高的塔吊上,一边喊着不活了,一边和消防官兵们谈起条件,希望通过以“死”相挟,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从而要回老板的欠款。然而,就在他“成功”后,海安警方将他带上警车进行调查。

  今日凌晨4时53分许,江苏省海安县消防大队接到报警,称一名青年男子因为与老板
在经济上纠缠不清,爬上高约30米的塔吊。消防部门火速出动3辆消防车12名官兵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塔吊上的青年男子情绪特别激动,非要该工地老板到现场给他一个说法。官兵不间断对其喊话,稳定其情绪,并铺设救生气垫。同时,另一救援小组则携带灭火剂上塔实施救人。可就在消防官兵爬至距离该男子四五米时,青年男子突然打开汽油桶盖,大声叫:“如果你们消防队员再靠近我,我就点燃汽油,你们赶紧把工地老板找来,给我一个满意的说法。”过了约10分钟,该工地老板到场后,周某又激动起来,并大声地对工地老板说:“如果你不给我工资,我就跳下来。”

  30米塔吊下,轻生男子的老板与该男子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协商。1个多小时的时间就在哭嚷、协商中度过。最终,老板同意了轻生男子的要求,答应给轻生男子应得的欠款。轻生男子达到目的后心满意足地从塔吊上爬了下来。然而,令轻生男子想不到的是,就在他刚刚下来的瞬间,民警迅速把他带走,并将对其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进行处理。

  (张于吴胜)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