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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转化抢劫 换来三年牢狱之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4日11:17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郑州8月4日消息(记者辛如记 通讯员粤东、武巧玲)偷包贼因抗拒抓捕,持刀将民警砍伤,结果由盗窃转化为抢劫,换来了三年的牢狱之苦。8月3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判令被告人郭华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34岁的被告人郭华,具有小学文化程度,无业。2006年3月26日12时许,被告人
郭华在郑州市二七区北京华联商场停车场旁边的桂林米皮店内,趁被害人孙某不备之机,将孙某放在凳子上的女式布包盗走,内有港荣牌木糖醇2包、无框树脂近视镜一副,该包及包内物品经鉴定价值共计50元。被告人郭华在实施盗窃时被民警发现,在民警对其进行抓捕时,为抗拒抓捕,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将前来抓捕的民警刘某的左手食指刺伤(经郑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后被告人郭华被前来增援的公安人员抓获。在庭审中,被告人郭华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郑州市二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且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致他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郭华已着手实行犯罪,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系犯罪未遂。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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