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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助力车将禁止上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09:20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房延彦陈婵婵)燃油助力车在沈阳将被禁止上路。

  同时,正三轮人力车、两轮等也将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通行。

  这些信息来源于8月3日沈阳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的《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待相关部门正式颁布后施行。

  燃油助力车污染远超机动车

  “靠汽油助动,最高设计时速80公里,不用上户、不上牌、不交养路费”,昨日,皇姑区黄河大街附近的自行车行里,店主向顾客推荐。

  一位业内人士称,“在沈阳市场上的燃油助力车,排量一般都在50~90毫升间,还有125毫升的,其实属于机动车,时速能达到60~80公里。”

  此前,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规定:助力车的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公里/小时。

  据了解,燃油助力车不仅存在安全隐患,而且属于高污染车辆。来自政府部门的一组统计数据显示:一辆普通的燃油助力车每行驶1公里排放的一氧化碳、碳氧化合物等污染物总量,相当于6辆小轿车,而其在怠速运转时的污染物排放量,则相当于14辆普通桑塔纳轿车。

  沈阳市交警部门表示,燃油助力车属于轻便摩托车,城市内无法上牌照,沈阳市内的燃油助力车实际上都是“黑车”。

  七种车辆城市道路禁行

  按照规定,包括正三轮人力车,两轮、独轮手推车,畜力车,与国家规定标准不相符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链轨式机械车辆,三轮及三轮以上电瓶车,燃油助力车在内共有七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禁止在城市道路上通行。对于违反规定行驶的这些车辆将被处以50或100元的罚款。

  据介绍,沈阳市将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对摩托车、三轮汽车、货运车辆进行限制时间、路线或区域通行,对限时、限区域是首次提出。

  对于驾驶摩托车、三轮汽车、货运车辆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处100元罚款。

  机动车泊位停车脸朝外

  “除公交车、出租车外,禁止其他车辆在公交站点、出租车乘降站停车;机动车在泊位停放时,车头应当朝道路方向或按箭头指示停放;在准许临时停车的城市道路上,机动车应按行驶方向停放。”对于机动车的停放,《办法》中这样规定。

  如果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有关部门处100元罚款。

  对于非机动车的停放,按照规定,城市道路主干道两侧应当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架,非机动车应入架停放;在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放架的道路上,非机动车应按序停放,且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此外,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车主擅自对车牌做技术处理或者安装非法装置等妨碍交通技术监控的,相关部门将处200元罚款。

  校车行驶时间、路线要备案

  按照规定,接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的专用车辆应当设置统一“校车”标识。接送学生车辆的行驶时间和行驶路线应当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校车”接送学生时可以借用公交车和出租车专用道通行,并可以在公交车站、出租车乘降站停靠上、下乘员。

  与此同时,“中型,大型客车乘员载人在10人以上时可以借用公交车道行驶,但单行路公交车道除外。”这一举措将让多乘员车辆优先通行,提高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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