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反盗版百日行动专题 > 正文

我市启动“反盗版百日行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5日11:2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陈敏)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等8部委近日共同发出公告,开展“反盗版百日行动”。昨天上午,我市为此专门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芸作了讲话。为期100天的集中整治从事盗版音像制品和计算机软件制品行动正式启动。

  记者从会上获悉,“反盗版百日行动”将重点整治从事盗版制品经营活动的音像、
计算机软件制品集中经营场所及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单位,取缔销售盗版音像和计算机软件制品的无证照经营者及游商、地摊,深挖制售盗版制品的非法印刷、复制、仓储窝点,查处参与音像、计算机软件盗版活动的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严惩从事盗版制品制售活动的不法分子。行动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检查督导和总结验收4个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为公示期,各音像、计算机软件制品经营单位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在2006底至2007年初,行政许可部门将对各音像出版、复制单位进行年检登记。届时,对公示期结束后继续经营盗版制品的单位,无论数量多少,行政许可部门将依法不予登记或暂缓登记。

  相关专题:反盗版百日行动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