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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杂谈]别人的手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6日05:22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正求

  手机掉在的士上,换个电话拨打过去,电话通了,没人接。火急火燎地再三拨打,对方不耐烦,关机了。类似的闹心事,你遇到过没有?

  我曾有三次在出租车上丢东西的经历,其中两次丢了手机,但遗憾的是,没人接我
的电话,更没人还我手机。因为这些,每次在报上看到的哥的姐主动送还失物的事迹,心里就特别感慨:这些好人,我怎么就没遇到呢?

  的哥送还失物,情节大同小异,这样的好人好事见报多了,新闻价值其实并不大。报纸不厌其烦地报道,我想主要是出于宣传和教化的目的。拾金不昧,捡获失物要归还,这可是我们每个人从小就被要求的道德行为规范。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行为是可以通过道德和法律来共同规范的。以前我们重视道德宣传,却轻视或忽视了法律的落实。而捡获失物,其实也是一个法律层面的问题。

  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刑法》相关精神,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如果拾得者已知道失主是谁而拒不归还,且失物数额较大的,还可能涉嫌非法侵占罪。北京曾有人在出租车上捡得别人的手机拒不归还,还删除了手机中的有用信息,结果被法院一审判赔对方手机,外加5000元的信息损失费。

  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口罗里口罗嗦地强调这一点,是想提醒那些捡得他人失物的人,贪便宜拒不归还,很可能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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