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取包遇车祸算工伤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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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0:07 汉网 | |||||||||
汉网消息 (记者肖利敏 实习生李婷 张俊)上班忘带公文包,回家拿包途中出车祸,能算工伤吗?上周三,读者刘先生致电求助“连线”律师。 今年34岁的刘先生是某服装厂销售员。今年6月3日因与客户约好8时在办公室会面,刘先生早上7时就来到工厂。
进了办公室,刘忽然想起公文包忘在家里,客户的资料全在包里。 他赶紧出门“打的”往家赶。哪料中途出车祸,刘先生左腿骨折。 出事后,刘要求厂里认定他为工伤。但厂领导表示,正常上下班途中遇车祸才算工伤,刘先生是因忘带公文包,回家拿包途中受伤,受伤是因他自己的责任。不能算工伤。 湖北光年律师事务所律师熊文颂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该认定为工伤。”刘先生虽然是在上班途中回家取公文包受伤,但考虑到他取包是因为工作需要,且通常所理解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因工作原因而绕道的路程。所以刘先生出车祸还是应归结为“上班过程中”,应当认定为工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