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警察自封县委副书记骗人钱财被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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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4:44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讯 (记者 白国军) 一名外省民警退休后竟然来到我省冒充县委副书记招摇撞骗!退休民警的骗术实在高明,甚至连同他的老伴都被蒙在鼓里。昨日,记者从兴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冒充县委副书记骗人钱财的于某,已被法院以招摇撞骗罪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 退休民警荣升“副书记”
于某原系黑龙江省某市的公安民警,已退休。2000年与妻子王某搬到兴城市居住。去年春季,于某对王某谎称自己调到绥中县委工作,并担任副书记,主管文教、卫生、宣传等工作。 王某在高兴之余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了她的朋友孟某。孟某为了讨好这位“县委副书记”,便多次请于某和王某吃饭。席间,于某多次声称自己坐当地“4号本田车”,还没有司机,并主动提出要将孟某的丈夫常某调到绥中县给他开车。 收礼收物大肆“玩”腐败 酒后慷慨激昂的表白深深地感动了孟某。为了表示感谢,孟某先后给于某的妻子王某买了内衣、羊毛裤和手机等物品,价值3000元,之后还给于某买了一个手机充值卡,价值2300元,又为于某支付住院医疗费1700元。过年过节经常送去米面等礼物,还在年前给于某送去1万元。今年2月20日,孟某经多方打听得知于某并不是绥中县委副书记,觉得自己受骗上当,气愤之余找到了于某,责问他为什么骗人,并让他赔偿经济损失30000元。 罪行败露被迫写欠条 在事实面前,于某终于露出了丑恶嘴脸,表示将所骗物品退还给被害人孟某,还当即给孟某写下了30000元的欠条。之后,孟某等人将于某扭送到了公安机关。 兴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于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进行诈骗,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 来源: 辽宁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