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鲜民案追着厦门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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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7日15:11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我市民事法官可能是全国最忙的,难审的案件也多 本报讯 (记者 廖桂金 通讯员 郑金雄)白天忙开庭、阅卷宗,晚上或者周末的休息时间写判决书、调解书,这是许多厦门民事法官不得不经常使用的工作模式。 据统计,去年厦门法官人均年办案72件,高出全省法院人均30件的一倍多,而比全
而民事法官所办的案件更不知超出了多少倍。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庭长洪志坚说,从2004年到2006年上半年,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民事案件计5552件,而法官包括庭长在内才19人,也就是说,中级法院每位民事法官每年要办理120件民事案件;而厦门的六个区法院约有75名民事法官,他们在这两年半里共审理一审民事案件29429件,人均近160件。 最近,福建省高级法院民一庭庭长段思明说,一年200多个工作日,100多个案件意味着一天多就要审理一件,厦门法官的人均办案数远远超过全省的平均水平,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更令人挠头的是,近年来,新类型案件层出不穷,法官找不到“前车之鉴”,只能“摸着石头过河”,工作量更是成倍增长。 比如说,死人的亲子鉴定怎么做?酒徒醉死酒吧谁来担责?离婚多年后重新诉求分割当年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实习生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段思明说,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市民的法律素质往往决定这个地区的民事案件数量多少和案件类型如何。由于厦门的经济因素比较活跃,市民的法律素养也比较高,厦门法院受理的案件类型一直比较多、比较新,这些新类型案件往往很难审理。 段思明赞赏道,厦门法院经常采取专业化分工,让一部分法官集中攻关一类或几类新型案件,为全省、全国法院积累了很多经验。 链接: 真的痛心到需要赔偿了吗 同一案件法官们会有不同判决吗(来源: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