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拓宽《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0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王凡)海南省三亚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根据该意见,三亚市《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首次瞄准“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困难群体。
据介绍,随着三亚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一部分农民因政策性征用而失去全部农用地,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困难群体。三亚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将这部分困难群体纳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范围,以帮助其尽快找到新的工作岗位。 同时,该意见还将四类人纳入《再就业优惠证》发放对象:已转为非农业户口,未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被征地农民;因企业生产性原因下岗,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没有在社会上找到其他工作的市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后的失业人员;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后的失业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