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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依法取缔一非法社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1:35 石狮日报

  本报讯昨日,市民政局对未经批准筹备、未经登记的非法社团“石狮联邦工业园区业主企业协会”作出了取缔决定,责令其从即日起,停止一切活动。据悉,这是石狮及周边地区首例依法作出取缔非法民间组织的行政处罚决定。

  连日来,部分社会人员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展“石狮联邦工业园区业主企业协会”会员登记的筹备活动,又在未经登记之下,擅自以社会团体的名义,开展募捐款项
、召集会议等活动。石狮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对该非法社团进行了多方调查,收集了有关筹备和活动的证据后,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明令取缔了该非法组织,责令其停止活动。(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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