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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狱中起诉开发商擅自断电获赔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2:29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购房者欠债而被开发商断电3年。身在监狱的购房者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朝阳法院日前判决北京华盛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立即恢复供电,并赔偿购房者经济损失费10万元。

  2002年5月,樊某在朝阳区华盛乐章小区买了一套总价117万元的住房。樊某在购房时支付了5万元,其余93万元是银行按揭贷款和18万余元的开发商无息借款,但樊某始终没有
如约还款。

  后来,因樊某有犯罪行为被外地法院判刑,作为樊某贷款保证人的华盛公司只得为其垫付贷款。此后,虽然华盛公司起诉樊某还钱并胜诉,但樊某仍没还款。于是华盛公司自2003年切断了樊某家的电源。而身在监狱服刑的樊某在得知此事后将华盛公司起诉到了法院。

  法院认为,华盛公司断电的做法侵犯了房屋使用和居住权,造成财产损失。虽然樊某违约在先,但华盛公司应对其断电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宣判后,华盛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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