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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渔政支队“以法兴渔”服务渔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4:43 深圳特区报

  深圳渔政支队“以法兴渔”服务渔业

  荣获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

  【本报讯】(记者王敏)昨天,从有关的座谈会上传出好消息,在农业部开展的创建“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活动中,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以优异的成绩获得“渔业文
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成为全国第一批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为理顺渔业执法体制,提升全国渔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去年以来农业部在各地开展创建“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活动,全国39个基层渔业执法单位被评为第一批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8月5日至7日,深圳渔政支队在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专题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广东省渔政总队深圳支队一直坚持“以法兴渔、强化管理、公正严明、服务渔业”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力保障了渔业的可持续性发展。自2005年1月至今,全市渔政船共出航480天,渔政执法人员对船只、个人等进行执法检查共1.53万余次,进行水上和码头安全检查1400多次,立案处罚600宗,执行罚款130余万元。

  该支队一年多来,累计进行事故搜20次,搜救船舶18艘,人员65人。在渔业事故搜救工作中,做到24小时随呼随到、紧急出动,得到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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