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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撤销公证书公告制度错误公证将及时撤证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5:00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8月7日讯(记者 宋姝辉)今天从市公证协会获悉,我市将建立撤销公证书公告和通报制度,对发现的错误公证及时撤销。

  公证书在打官司时具有比别的证据更强的法律效力,一旦发生错误影响也更加严重。市公证协会发现,实践中一些人出于某种目的,会千方百计地“搞”到公证,有时不惜采取欺骗手段获取公证员的信任。今后各公证处将撤销的公证书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备案,
市公证员协会将各公证处的撤证情况汇总后,通过“泉城普法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告,并在公证系统内予以业务通报。根据不同的撤证原因,各公证处将积极做好退款和赔偿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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