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用药量很大诱你订合同 再伸手索好处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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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6:1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张维) 从事医药销售工作多年的西安市民李先生,因一时的疏忽大意,被人骗了4000元。昨日,家住北郊的李先生诉说了自己离奇的被骗经过。 据李先生讲,他大约一个多月前的一天上午,突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自称是河南新密市煤炭局物资供应处处长,在不久前的药交会上,看到了李先生所在公司的宣传资料,对李先生的公司所销售的一种药品非常感兴趣,声称可以作为福利发放给他们煤矿
李先生当时尽管有疑虑,但又一想,生意场上处处都会有风险,如果不冒风险,什么事儿也干不成。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冒着大雨赶往新密市。按照对方提供的地址,到了嵩山大道并找见了门口挂有“新密市煤炭局物资供应处”牌子的这家单位。在二楼的一间办公室里,对方热情地接待了李先生,经过李先生现场的一番细致考察,很快便和对方签了一份药品购货合同。当时对方承诺,在一周内给李先生通过银行付款。不过,在付款之前,让李先生先垫付一笔费用,以便督促他们的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尽快办理付款业务。考虑到双方是第一次合作,为了让客户满意,李先生便通知远在西安的家人,给对方所提供的账号上打款4000元好处费。经过对方确认款到账后,对方信誓旦旦的表示,一周内将购药款额如数打给李先生,让李先生回西安等。 李先生回到西安等了一周后,便和对方电话联系,被称正在开会。第二天,李先生又给对方打电话,手机却是关机状态,拨打办公室的电话也无人接听。李先生预感事情不妙。便通过电话很快向新密市公安局报了案。 紧接着,李先生便再次赶往河南省新密市对方所在的单位———“新密市煤炭局物资供应处”时,已是人去楼空。房子的主人告诉李先生说,租他房子的这伙人已在一星期前就搬走了,具体不知去向,和他签了三个月的租房合同,还未到期。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从房东那里还了解到,近两个月以来,几乎天天都有人被约去谈生意,有好多人去时还开着车拉着好烟好酒好茶,均被这伙人骗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