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强占财物逼公司“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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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7:10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报道】 (通讯员风飞记者殷学兵)对大股东经营不满,小股东就以强占公司财物的方式,逼公司“停业整顿”,因此被公司告上法院要求返还财物并赔偿损失。日前,溧水法院开庭审结此案。 去年1月,吴海志和陈天华共同出资,注册成立了一家娱乐公司。吴海志是该公司大股东,陈天华则占一小部分。不久,两人因“经营意见”不一,矛盾不断。
今年3月11日下午,陈天华带人闯入娱乐城,砸开主控室的门,搬走电脑主机两台、交换机两台、收银机一台及配套的VPS不间断电源。 事发后,娱乐公司被迫停业。不久前,娱乐公司将陈天华告上溧水县法院,要求返还财物,并赔偿各项损失3万余元。 庭审时,陈天华承认取走公司财物一事。但他辩称,大股东吴海志以权谋私,不会管理,造成公司亏损。他是不得已才采取这种方式让公司“停业整顿”的。法院经审理后判令陈天华将取走的公司财物返还(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风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