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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篡改病历可定性为医疗事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7:56 安徽在线-现代农村报

  本报讯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在刚刚结束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

  赵明钢向培训班学员举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例子:北方一家三甲医院,今年1月15日被揭发出一件恶性篡改病历事件。该院收治了一名两岁半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成功后送
到心外科重症监护室监护,该患儿的病历上已清楚注明“对三种药物过敏”,但主管医生忽视了这一重要信息,在医嘱中下了其中一种会令患儿过敏的抗菌素。更离奇的是,执行护士也没严格“三查七对”再操作,第一班、第二班护士均对患儿注射了该药物,第三班的护士发现了问题,但没向医生报告,也没向下一班的护士交代,自己停用了这一抗菌素。第四班和第五班护士继续重复原始的错误,终致患儿死亡。患儿突然暴毙后,医院终于发现了药物过敏的问题,有关方面撕毁了原始病历,组织医护人员重新抄一份。撕毁的病历被随手扔进了医院的垃圾箱,却被另一起医疗纠纷的事主雇用专门蹲点在该院找茬的“私家侦探”发现,几百片病历碎片被一一拼接起来,将这起恶性篡改病历事件公之于众。(杨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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