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上“活”井盖 双腿被夹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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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8:18 千华网 | |||||||||
千山晚报消息 (记者赵丽娜 实习生潘晓琳) 因井盖松动、损坏或井盖丢失造成行人受伤的事故本报曾经报道过多次。昨天上午9点半,铁东一道街的一栋居民楼前,又有一名男子因踩到松动井盖险些落井。 昨天上午10点左右,记者来到事发现场。那名男子就坐在离井5米左右的地方,左腿有10厘米以上的划伤,右腿迎面骨处有一块3厘米左右的伤口,双腿小腿处都有明显肿胀。
据了解,这口下水井属于原市百货公司房区,该公司已于今年1月宣告破产,只剩下部分留守人员,已经没有维修责任。但该公司负责人表示,为安全起见,可以义务维修。昨日下午,该公司工作人员已将活动井盖固定。而男子的医药费,该公司的经理也承诺,将以个人的方式给予垫付。 本报提醒市民,出行时多加小心,不要踩井盖,以免踩到松动的井盖受伤或坠井。一旦发生因踩到井盖受伤或落井事故,在营救伤者后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相关单位报修,进行维修和赔偿。一般来说,小区内的上水井和下水井由房产单位负责维修,主次干道上的上水井由鞍山市自来水公司负责,主次干道两侧的排水井盖和主次干道中间的检查井由市排水公司负责。本报同时提醒有关单位能够时常检查,如发现有井盖松动或破损的情况,及时维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