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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套装修设计方案价格相差九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35 温州都市报

  本报讯台州的王先生委托我市某装潢公司装修新房。同一间房子先后有两套设计方案,而两套方案设计费相差9000元,这便成了双方矛盾的焦点。9000元退还是不退?昨天上午,经鹿城区消费委调解,双方最终同意折中处理。

  2003年4月,王先生从广告上得知,我市某装潢公司举办促销活动,刚好要装修新房的王先生便到该公司预约。当年10月11日,王先生与该公司签订装潢设计合同,该合同中约
定每平方米设计费为80元。王先生位于台州的新房共300平方米,签订合同后他向装潢公司预付24000元设计费。当年11月20日,根据新房装修的预算,王先生又预付了103920元装潢费。然而,当时,王先生一方因其他原因要求暂缓装修。装潢公司和王先生达成一致意见,装潢公司退还王先生已付的部分预付款。此事也就此搁在一边了。

  今年7月份,王先生再次找到该装潢公司,要求继续装潢,而此时王先生表示对当初的那套设计方案不满意,要求重新设计。于是该装潢公司和王先生再次订立一套设计方案,而这套设计方案每平方米的设计费为50元,设计费共计15000元。近日,在装潢公司出具第二套设计方案后,王先生的妻子杨女士发现,第一套设计方案和第二套设计方案有9000元的差价,杨女士要求装潢公司返还其中的9000元。但装潢公司却认为,当初订立第一套设计方案时,王先生已签字认可,后因其他原因装潢暂缓,如今王先生再次提出做第二套设计方案,且设计后表示满意,其中已经不存在差价了。

  鹿城区消费委在了解双方情况后认为,该起投诉事件中,双方都存在一定过错,双方各承担一半责任,即装潢公司返还4500元给消费者。对此折中方案双方表示同意。潘达源王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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