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调度室主任被公诉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09:52 青年时报 | |||||||||
近日,杭新景高速公路SJB2合同段施工项目部调度室主任杨某,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建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去年3月,项目部调度室主任杨某分别和江河村的九家农户进行协商,租用江河村“天井湾”林地3.81亩(属九个农户的自留山和自留地)用作弃倒土渣,支付补偿金7千余元,租期一年,并签订了租用协议。11月,杨某又与江河村委签订了“弃渣用地协议”,占用
杨某说,他曾到建德市林业局咨询过使用林地的有关审批手续,得知每亩要1.5万元,觉得不划算。 案发后,经建德市林业局林业工程师对林地被占现场认定,2005年3月至2006年3月期间,项目部在“天井湾”占用林地5.27亩,淹盖林木200多株;在“大家坞”占用林地面积11.5亩,被淹盖掉的有林地、菜地和毛竹。合计非法占用林地16.77亩并造成林地被毁坏的后果。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杨某作为项目部调度室主任,在明知没有审批的情况下,私自安排下属工程队占用林地弃倒土渣,造成毁坏林地的后果,对该行为负有法律责任。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胡育萍 通讯员 坚剑 叶建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