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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推行“门前十包”责任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0:34 河北日报

  本报讯(郝琦、任跃、解丽达、孙占稳)为进一步加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廊坊市近日出台《规划区“门前十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市区全面推行“门前十包”责任制。

  根据该办法,廊坊市规划区范围内道路两侧临街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住户须进行“门前十包”,负责或者协助有关行政机关管理其责任地段内的
环境卫生、绿化养护、楼体亮化、墙体立面美化、地面硬化、违章临建拆除、乱贴乱画治理等工作。

  “门前十包”具体内容为:临街单位或住户包环境卫生,负责责任区的清扫保洁,达到门前环境卫生整洁;包绿化养护,负责责任区内绿地、树木的管理养护,达到绿化带内的树木花草生长良好,绿化设施完好;包楼体亮化,负责责任区楼体、墙体、门口的夜间亮化,达到夜景灯光以及户外设施按要求设置,无破损、残缺;包墙体立面美化,负责定期对责任区楼体、墙体的立面进行粉刷、美化,达到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色调和谐;包地面硬化,负责责任区地面硬化,做到无裸露土质地面,人行、车行畅通;包违章临建拆除,负责责任区私搭乱建、违章建筑的拆除;包车辆停放秩序,负责责任区内车辆停放管理,非机动车摆放整齐有序,机动车统一按照规定方向停放在停车位或者停车线内;包乱贴乱画治理,负责责任区内乱贴乱画、小广告的清除,做到门前、墙体、地面、电话亭、路灯杆、宣传栏、树干等部位无乱贴乱画、无张贴小广告,无沿街散发商品广告;包经营秩序维持,负责责任区内经营秩序的维持,做到门前无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乱堆杂物;包公用设施的监护,负责对责任区内路灯、果皮箱、公用电话亭、邮箱、报栏、雕塑、座椅、护栏、公共交通设施等公用设施的监护。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本单位“门前十包”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街道办事处与辖区内责任单位签订“门前十包”责任书,并检查责任单位“门前十包”责任制的具体执行情况。对不履行“门前十包”责任制的责任单位以及未履行管理职责的管理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举报。

  从过去的“门前三包”到如今的“门前十包”,体现了廊坊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的提高。廊坊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王凯军告诉笔者:“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的概念在延伸,范围在拓展,过去的‘门前三包’已经越来越不适应目前城市管理的新形势,亟须改进、完善。新的‘门前十包’责任制不仅可以有效涵盖当前城市管理工作诸多方面的内容,适应了城市管理的新需要,还可以调动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提升市民的主人翁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文明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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