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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街天桥:不能视而不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0:37 锦州日报

  过街天桥是政府为了方便行人过街,减少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而建造的。可是一些市民对此视而不见,依然不顾危险随意横穿马路。

  在中央大街与解放路交会的十字路口记者看到,在路口不远处就是过街天桥,但一些行人为了“抄近路”,直接横穿马路。行驶的车辆快速地从他们身边驶过,着实让人为他们捏了一把汗。

  据交巡中百平台值勤民警介绍,一般逛商场的人,从商场里出来或都会选择通过天桥穿越马路。大部分行人也选择走过街天桥,但是确有部分市民为图方便不顾危险直接横穿马路。他们中既有年轻人也有老年人,有的俩仨结伴而行,还有的是大人领着孩子。记者计算了一下,从16:07到16:12短短5分钟内,就有21名路人不经天桥通过十字路口。这些人中以斜穿路口的居多。

  记者发现不走天桥过马路的行人对自己的行为都有比较清醒地认识。在随机采访的几位横穿马路的市民中,一位女士十分不好意思:“我就是为了图省事,其实我也知道不走天桥是不对的。”另一位先生则表达出自己的一些想法:“我去过不少城市,他们的过街天桥被建成了一个环行。从某一方向的楼梯上来后,可以通到其他任何一个方向,不用来回上下。我嫌咱们这个天桥麻烦,所以没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中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不管如何解释,他们的行为都违反了交通法规,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可能性。

  中央大街与解放路交会的十字路口是我市的重要交通路口,车流量较大。过街天桥的建立既是为了缓解交通,又是为了保护路人的安全。部分市民抱着侥幸心理,为少走几步道横穿路口。这些行为干扰了车辆的正常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无论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是不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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