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盗窃旧水箱 销赃现场抓正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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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0:37 锦州日报 | |||||||||
头天晚上盗窃一部旧水箱,第二天早上出手时即被民警人赃俱获。犯罪嫌疑人高某、李某因犯盗窃罪被黑山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7月20日早7时许,黑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黑山镇城东一汽车修理部业主报案,称其仓库内一部价值1500元的旧“五十菱”可用水箱被盗。民警立即驾车赶到现场。然而,犯罪嫌疑人却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蛛丝马迹,给侦破工作带来难度。
联想到犯罪嫌疑人可能迅速销赃,对特业场所了如指掌的副大队长王忠超决定另辟蹊径,在外围寻找突破口。上午8时许,他寻访到黑山镇内一废品收购站时,发现门口站着一个年轻人,神色慌张地左顾右盼,院内摆放着一部汽车水箱,正是自己要寻找的目标。他佯装问价,确定水箱是门口年轻人的,便拉着他进屋“讲价”,此时屋内还有一个年轻人正和收购站老板结账,王忠超掏出警官证,两人当即傻了眼。这时,大队长朱英元也带增援民警赶到,两名犯罪嫌疑人束手就擒。 经审,犯罪嫌疑人高某、李某,均系黑山县大虎山镇龙山村人。7月19日晚,两人趁黑山镇城东汽车修理部仓库无人守护之机,跳过铁栅栏,将一部旧水箱盗出。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高某还交待了他今年6月两次潜入该仓库盗得两部旧水箱的犯罪事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