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仍见“公园区” 过时招牌盼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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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2:0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实习生陈桦莹)市区大华路与外马路交叉处靠近西北侧的楼房首层,有一块十几年前的过时招牌:“汕头市公园区市场建设领导小组”,路人途经此处,在忍俊不禁之余,要求有关部门予以拆除。 记者前天巡城时发现,这块招牌悬挂于交叉路口楼房的显眼处,系木制招牌,长度几乎有一层楼高。木制招牌有的油漆已经脱落,斑斑驳驳,而周围的墙壁上被人贴满“内容
无独有偶。市区汕樟路中段也有一块过时招牌“公园(区)招待所”,这块铁制“金字招牌”,锈迹斑斑,周围也被贴满牛皮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