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弹弓钢珠打碎玻璃 一人盗窃车内财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3:08 法制晚报

  弹弓钢珠打碎玻璃 一人盗窃车内财物

  本报讯 (记者 孙慧丽 通讯员王悦)为了盗取车内财物,罗某利用弹弓和钢珠打碎汽车玻璃多次作案。日前,丰台法院以罗某犯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2005年12月26日,罗某在丰台区一马路上,趁无人之机,用弹弓、钢珠打碎一辆轿
车玻璃,盗窃车内的数码相机等物,物品价值2380元。

  此后,罗某又先后4次伙同他人或单独作案,打碎轿车车门玻璃,盗窃车内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财物,价值近万元。

  法院经审理宣判后,罗某表示不上诉。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