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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楼员工偷配钥匙 盗照相器材获缓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3:09 法制晚报

  影楼员工偷配钥匙 盗照相器材获缓刑

  本报讯(记者 付中)为了弄到钱,影楼员工刘某趁夜偷走了影楼里价格昂贵的照相器材。日前,大兴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嫌打工挣钱太少,大兴某影楼员工刘某在上班期间偷偷配了单位钥匙,伺机盗窃影
楼内财物。

  今年1月18日晚上,刘某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将影楼店门打开,窃得佳能照相机3部、镜头2个及读卡器等物,共价值1.5万余元,后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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