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测谎断真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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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3:34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张先生一口咬定许女士问 自己“借”了50万元,并出示了一张借条,许女士则大呼冤枉,声称 绝对“没借”。日前,普陀法院通过测谎对这起借款案作出判决:对 张先生的诉请不予支持。 据原告张先生称,自己与许女士是同事关系,许女士于2004年5 月向自己借款50万元,并写下了借条一张。而许女士的说法却和张先 生大相径庭。她称,此张50万元的巨额欠条是在张先生的纠缠下写出 来的,并且自己在被逼写完欠条后,马上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有当时 的报案记录为证。 庭审中,在双方当事人的请求下,普陀法院委托了有关部门对借 条上50万元借款的内容是否真实进行心理测试(测谎)。根据权威机 关的心理测试分析,张先生在这起借贷纠纷案件中,在涉及上述与案 情相关的情节问题上,出现了说谎生理反应,而许女士在同样的问题 上未出现说谎生理反应。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本次测试数据综合分析判断,许女士在这 起借贷纠纷案件中的陈述,可信度高于张先生。法院遂判决难以认定 原、被告之间存在借贷关系,故对张先生的诉请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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