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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伶港”旧债未还又添新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5:24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宋宁华特约通讯员李鸿光)一度沪上赫赫有名的餐饮“大鳄”达伶港,因陷入数千万元的巨额债务纠纷关门停业。日前,上海静安区法院对上海大众燃气有限公司营业所诉“达伶港”拖欠燃气费用一案,作出判决,判令其应支付燃气费19万余元。

  尽管这起案件经法院合法传唤,但“达伶港”方面自始至终没有派人来法院参加庭审。据大众燃气公司诉称,“达伶港”作为本市仙霞路299号燃气使用者,未按时支付燃气费
用,拖欠应于2005年9月到2006年5月期间支付的燃气费用19万余元,要求予以支付及逾期滞纳金。鉴于“达伶港”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视其为放弃抗辩和质证的权利。

  法院随后核实大众燃气公司的陈述及提供的证据,确认诉讼请求属实。法院认为,在日常生活中,燃气用户依据燃气公司出具燃气票据载明的金额缴纳燃气费。按照这一交易习惯,燃气公司要求“达伶港”燃气费应付款次月1日起,支付逾期滞纳金并无不当,于是判决确认大众燃气公司的诉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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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本月该法院审理的同类案件就有14起,被告都是法人公司,所拖欠的燃气费为数万元、数十万元不等。一些经营状况较好的公司,一旦被告上法院都会主动与燃气公司协商解决,案件多以裁定或调解方式解决。而那些经营状况不好或处于停业状态的公司,则往往采取“死猪不怕烫”的态度,拒不到庭应诉。对这些公司除了判决它败诉之外,还应给予“曝光”,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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