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主任”招摇撞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5:24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通讯员顾琼记者袁玮)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徐全达,日前被虹口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4年9月,周女士在一家舞厅内认识了自称是“上海市某区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的徐全达。从2004年12月至2005年4月间,徐以“上海市某区人民政府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的名义,向周女士的亲友谎称自己有平价房可以出售,嗣后又称投资蟹塘急需资金,
据查,徐全达系无业人员,曾因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