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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收费了卡拉还能OK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8日16:52 江西商报

  为了抢占客源,经营者打出巨幅的广告

  “卡拉OK”这项洋溢着欢乐的产业,最近似乎并不“OK”。对于国内十余万家KTV经营业者而言,免费使用音像作品的时代行将结束,版权收费已经箭在弦上。

  7月18日,文化部举行建设“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新闻发布会,该系统是
一个具有多种功能的综合信息平台,可以审查歌曲是否健康、杜绝盗版、建立统一曲库并可根据点击率收取版权费。

  此后一天,国家版权局对外表示,其已正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对KTV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取使用费的报告。

  从国家的相关部门看来,收费已经是不可改变的定局,那么,江西KTV市场将会在这场收费中如何走过呢?令人担忧的一些推测是否也会在南昌变成现实呢?KTV企业在这场变革中是生存还是死亡?

  卡拉OK收费办法的出台本来是件好事,但相关问题不得不让人质疑。谁收钱?谁监督?用什么支付平台?如何分配?

  麦乐迪KTV市场部郭瑞表示,到目前为止,对于如何实行相关规定还没搞清楚,也没有相关的文件可以参考。目前最大的困惑在于“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这个“全国曲库”的建立。我们之前因为与近100家唱片公司有合作项目签约,所以保证了我们有很多独家播放的竞争优势。但如果以后所有的KTV都必须从“全国曲库”里选歌,那行业的差异化竞争就不存在了。

  经营者直呼

  “狼来了!”

  根据日前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数据,KTV版权收费将按照低于卡拉OK营业额(包括酒水在内)总量1%、每首歌平均0.17元的标准收取。我市一家KTV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一般的KTV单店大多有包间60个以上,歌曲数量一般在3万多首,如果每首歌版权使用费0.17元,这些KTV每家至少得缴纳5100元。他说:“这绝对不是一笔小费用。”而按照这个标准,目前南昌市约有70家左右KTV,如此算来,一年下来,KTV经营者将为此多支付十几万元。

  “我们现在对于KTV收费的事情感到很茫然,我们不会抵制,但是我们要知道交给谁、怎么交、交多少?并且交了费用后是不是就可以放心使用了呢?就象文化部门的曲库统一问题,收费部门给我们的曲库是不是最新,效果最好的呢?”某KTV负责人不无担心的说道。

  而南昌东魅壹号的伍总经理在采访时也明确表示,“我们现在就是在等收费标准,不过我们不会把这笔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但很多中小型KTV的日子就不会好过了。某中型KTV的刘经理无奈地说:“不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我们一年就得为此付出数万元,我们根本承受不起,所以只能涨价。”中小型KTV为了自己的生存,必须要提高包房费,而大型KTV却可以通过些手段,利用自己的价格优势,把中小型KTV的消费者尽收其中。东魅壹号的伍总经理也表示,因为KTV是娱乐业,所以交的税收和平时用水、用电的费用就比一般的服务业要高出不少,而且还有员工工资,所以这一圈下来就已经把赚来的钱花去不少,现在他只是希望,这个费用的标准能低一点,可以让他们内部自行消化,而不是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当问到东魅壹号的伍总对于如果开始收版权费后,会采取什么应对的措施时,伍总无奈的说,为了减少损失,他们可能会把曲库里的3万多首歌重新梳理一遍,把点唱率比较少的或是没有人点击的歌曲删除。同时,可能会把相同歌名不同歌手的曲目也进行调整,点击率少的也将其删除。这样一来,估计可以删除2万首歌左右,就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减少不必要的花费。

  但当记者问到,如果来的客人点到那些被删除的歌又没有,会不会对歌厅有影响?伍总经理表示,这个肯定是会有影响,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对于收费后对KTV企业的影响时,伍总经理说到:"KTV收费对于大型的KTV市场影响不是很大,我们还是持比较乐观的态度,由于规模比较大,效益相对一般企业也要稍好些,对于目前传说的费用,企业还是能够支撑的起的。但是对中小型的KTV可能就会影响很大,说不定会有些就直接退出市场了,市场可能会经过重新整合,这样反倒会给我们带来市场份额的增加和消费群体的多元化。"

  相对伍总的乐观,其他一些中小型的KTV则表示了不同的态度。

  拥有40多个包厢的中型KTV——第五街量贩式KTV巢总则显得很无奈。巢总表示,这样的收费显然是不合理的,我们在购买曲目时就已经支付了相当大的一笔费用,假如再收版权使用费,那就是双重收费了,企业肯定不会接受。即使是营业额的0.5%,对我们来说也难以承受。如果国家一定要收取这项费用,那我们只有不配合了,实在没办法,那就只有停业改行了。而位于民德路的另一家只有6个包厢的小型KTV负责人李总也表示难以接受,如果政策真的实行的话,那也只有停业了。显然,虽然从收费的百分比来看,数量不是很大,但是对于中小型KTV的冲击还是很大的。

  KTV歌曲

  还能想唱就唱吗

  “国家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向KTV收取费用是正确的,只要KTV企业不涨价,对消费者就不会有什么影响”,在事业单位上班的小张这样说到。

  无疑,KTV是否会把国家收取的这部分费用通过各种形式变相的转嫁给消费者,成了消费者最关心的话题。

  在采访中,一位经营者也告诉记者,不排除通过适当的调价来减少企业所遭受的损失。

  一位在企业单位上班的李先生倒是很豁达,他认为“出来玩了就不会在意这些钱了,况且消息也说即使要涨也是每首歌1-2元钱,还是承受的起的”。有一定经济能力的消费者,多半象李先生一样,对KTV是否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并不在意。当然,李先生也同样说道:“假如KTV涨价了,我没这个经济能力,消费不起,大不了我以后就不来了,去别的KTV,他们企业也还不是一样损失了”。这种观点代表了大部分的消费者的心声。

  作为KTV经营者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担忧,蓝雨的李老板也告诉记者:"现在大家都在降价来吸引消费者,再涨价那不是把自己更往死路上推!"

  在消费者关注KTV收费是否会转嫁时,同时也对文化部的统一曲库表示了担忧。

  虽然文化部此举是为了维护一个健康的卡拉OK环境,防止盗版,同时帮助解决KTV企业与唱片公司的版权纠纷问题而设立的,但是作为消费者,则更多的是考虑会不会影响到能唱的歌越来越少了。

  在南昌市一家医院上班的俞护士说,国家总是这个标准那个标准的,实际上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市场的发展。所有歌曲都必须由一个单位挑,肯定会出现顾及不全,造成歌曲的遗漏,更新速度慢的问题。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赶流行,新的歌如果老是在KTV里点不到,那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

  不过一位40出头的张先生却觉得无所谓,他认为:“有什么歌就唱什么歌呗。再说,象我们这样的人出来唱歌,无非是一些应酬或是和朋友聚聚,少一些歌曲唱也没什么影响的。”

  针对市场的种种猜测和担忧,记者特意走访了江西新闻出版社版权处的汪处长和版权保护中心的负责此项工作的工作人员。首先,汪处长对市场的一些猜测做了回应。“收费肯定是合理的”汪处长说到:“中国著作权法当中早就规定,音乐电视作品在用于经营用途时,须交纳使用费。版权局也已经正式接到通知,近日就将开始向KTV企业收费,目前相关部门也已经开始做前期的准备工作。”同时,汪处长也说到:“国家在制定收费依据时,一定会考虑到KTV企业的承受能力。收费不会对企业有很大影响,也不会很大程度上转嫁给消费者。另外版权局在这场收费中,仅仅是做规范市场的一种协调行为,具体收费将由相关行业管辖部门实施,绝对不是一种强制的行政收费。”

  版权保护中心负责这项工作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只收到一个批准收费的文件,具体的收费标准还没正式公布出台。

  当记者提到很多经营者觉得买歌时已经付了费,还要交纳版权使用费是双重收费,是不是合理时,工作人员再次向记者做了说明:电视音乐作品的制作资金投入大,包含了众多人的创造性劳动,是一项高智力、高技术、高投入的劳动,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予以支持和发展。当经营者为盈利目的在公共场所使用电视音乐作品,必须向权利人取得许可并要支付报酬,这是一项法定义务。版权使用费应该由经营者来承担,不应转嫁给消费者。除了KTV以外,只要是涉及播放背景音乐的场所如超市,酒吧,宾馆,商场等经营场所都应缴纳版权许可使用费。她还提到,实际上在国外,早就已经开始对播放背景音乐收费了。在北京、上海等一些发达城市,该项工作也开展了数年。

  据了解,我省近期也在逐步开展这项工作,在7月22日举办的“孙楠、李宇春南昌演唱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江西办事处就向主办方收取了相关的费用,这是我省首次对现场表演使用音乐作品收取版权使用费,将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展开此项工作。

  KTV收费

  能否政令立行?

  针对文化部在新闻发布会上所说的实行《统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文化局则选择了沉默。南昌市文化局的周处长表示,由于没有收到相关的文件,文化局对此不作答复。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通过收费保护知识产权绝对是一件好事。

  从国家版权局的文件通知来看,卡拉OK使用音乐电视作品收费是势在必行的了,但是我们从南昌市目前的企业意识看来,能否顺利的执行令人担忧。

  虽然说征收的费用约只占企业营业额的0.5%-1%,从数字本身看来,谁也不会觉得太高。但是相对商家来说,每一分钱对企业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当收费部门遇到这样多的不理解者,收费还能顺利执行吗?况且,依据版权局的规定,收费的部门只是一家民事机构,这样的机构在执行政策的时候是否能够具有执行力,实在很难让人乐观。如果KTV企业不买帐,那收费岂不是成了一纸空文?

  虽然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和解释,表示不出意外的话收费标准很快就会出台,但是就8月就开始收费的传言予以了否定,"这只是外界的推测而已。"而目前所谓的试点城市也是空穴来风。但是对于KTV版权收费的事件,全国市场的反应比较激烈,有的地方已经开始研究如何规避版权纠纷的问题了,比如改变MTV的音乐、画面等办法。更有甚者联合多家KTV达成共识,集体拒交版权费,并质疑收费单位的收费资格。

  针对这种状况,江西版权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毕竟收费是合理的,作为政府肯定会将政策贯彻执行下去。企业的经营效益如何与使用音乐电视作品并没有直接关联。效益是好是坏,只是决定了作品的使用率,政府会考虑到这些因素,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使用了就应当收费,这是毋庸质疑的。假如真的碰到企业拒不交费,作为管理部门那就一定要多做工作,实在不行,那也不排除使用一些正当的途径去为音乐制作人争取合法的权益。

  同时,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因为收费而导致一些KTV企业被淘汰,那也是市场规律,毕竟收费是大势所趋。如果企业因为承受不起这样一笔费用而被淘汰,那说明企业本身的经营就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是相信经过这场收费,市场一定会经历新的整合,走向成熟。

  收费标准应当合理

  钱的流向必须透明

  据了解,究竟该不该收费的问题,最早是由词曲作者提出的。后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开始代表词曲作者向KTV收费。今年7月7日,国家版权局又正式批复同意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对卡拉OK厅使用音乐电视作品(MTV)收取使用费。

  业内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表示,如果第二部分费用开始征收,那么KTV应该交纳的费用成了两部分:一部分给歌曲的词曲作者,另一部分是音乐电视作品的作者。"这里就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代表不同的作者收不同的钱,那么他们会不会重复收费?由谁来保护KTV的利益?收上来的这笔钱又最终流向何处?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作透明化的规范。另外,KTV经营者最关心的是收费标准的问题,这个标准究竟由谁来定,怎么定才能真正公正、公平、合理?这也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思考。"

  集体管理组织

  仍旧缺位

  “好歌就自己去收费。”这几乎已经成为唱片公司通行的惯例。

  “集体管理组织在音乐权益的维护上反应过于迟缓,即使有了标准,许多音乐人同样难以获得应得的收益。”一家唱片公司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直接同KTV公司之间的版权交易,直观而且简单。

  事实上,许多唱片公司同大型KTV之间,早就实现了MTV版权的利益分配。某KTV的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店中的音乐多数都是向唱片公司直接购买,这样就不存在版权方面的冲突。

  “面对国内多达十万家的KTV营业场所,权利人有能力一个一个去谈吗?”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表示,集体管理组织就是帮助权利人去维护那些自身能力无法完成的权利。目前,国内除正在筹建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之外,正常运行的仅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家集体管理组织,“国内唯有这两家集体管理组织是合法的收费主体”。

  目前,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还未在民政部登记,也还不是一个正式的法人团体。

  “国内集体管理组织发展太慢。”人民大学教授刘春田认为,反观国外,集体管理组织已经渗透到智力创作的每一个角落,文字、美术、音乐、电影等许许多多的集体管理组织构成了权利人维护智力成果的保护网。

  版权管理机关人士对此表示认同:“国内大量的版权代理中介机构的存在,表明集体管理组织力量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2006年初,国家版权局曾发布警告称,将取缔那些涉嫌变相从事集体管理的中介代理机构。

  KTV经营

  步入微利时代

  据了解,目前南昌市的KTV多是以包厢形式进行经营的,按包厢收费从每小时几十元到几百元不等。大部分KTV场所都包含小型超市,经营零食酒水饮料等消费品。有的企业是可以在包厢费中购买同等费用的物品,而更多的则是不包含在包厢费里面的。

  而这些场所中的物品,价格比市场零售价高出很多,这也成了KTV盈利的一个很重要的途径。去KTV消费的,一次花费几百上千元是稀松平常之事。而有的小型KTV不仅收费低廉,而且还在包厢费中包含酒水等物品的费用,但是生意却冷冷清清,这不禁让我们感到诧异,难道KTV消费成了中高档消费?还是南昌人的消费水平提高了呢?

  一家小型KTV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实际上现在很多人去KTV娱乐,主要并不是去K歌,更像是一种聚会,有的则是冲着夜总会里面其他的娱乐而去的,所以反倒是价格便宜实惠的小型KTV生意冷淡。由此看来,这种现象已经成为了KTV经营的一种新的态势。

  在采访过程中,听的最多的是一句话:KTV经营已经是一个微利行业。众所周知,娱乐业是市场中一个高利润的行业,而为什么KTV却成了微利呢?

  据了解,因为国家对娱乐业的管理相对比较严格,对于娱乐行业的各项收费也相对比较高昂。光是税收,娱乐业就高达20%,比一般的行业要高出近10%,大大增大了企业经营的成本。除此之外,包括水费、电费、场地管理费、企业保险费等等,都比一般的行业要高。

  虽然在经营过程中,经营的本身具有相对较高的利润,但是经过各方面的成本核算,企业真正能够获得的纯利润已所剩无几了。加上娱乐业的更新速度快,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消费者的要求越来越高,企业必须经过不断的再投入,才能保持市场的吸引力。因此,KTV企业经营者面对记者时,一再的诉苦,KTV越来越难经营了。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也确实看到,一些KTV企业为了或许更多的市场分额而不断下调包房的价格。一般的场所,整个下午场5个小时的消费,只收取2、30元的费用,有的甚至还包含了小吃或是酒水。

  特别是一些中小型KTV,由于硬软件的限制,客源本来就少,还在价格上做着进一步的让步。再加上高度的市场竞争,很多企业确实面临着非常严重的生存问题,难怪经营者们一再抱怨:我们做的真是微利的生意!

  KTV企业

  经营模式尚待改变

  东魅一号是今天5月底成立的一家新型KTV企业,自运营2个多月以来,客源一直比较充足。除了先天的硬件条件支持下,对企业自身的内部管理无疑成了其抢占市场的一块重要砝码。

  伍总说:"虽然南昌市目前的娱乐业应该说已经相对比较成熟,但是不可否认,有很多KTV经营者和企业还处在门外汉的境界中,而对内部缺乏一个有效的管理是很多中小型KTV企业的普遍现象。"

  目前,在南昌市的大型KTV可分为三种经营模式:一、纯夜总会式KTV,如环球嘉年华、天上人家;二、纯量贩式KTV,如天圆钱柜;三、量贩式夜总会KTV,如金碧辉煌、东魅一号。

  从发展时间表来看,是从第一种慢慢的向第三种转变。纯夜总会式的KTV走过了最长的时间,但这种场所的消费相对较高,满足不了大众对卡拉OK的需求。因此量贩式KTV应蕴而生,在21世纪初开始从外地引进南昌,现仍是各地流行的一种休闲方式。

  但是随着KTV企业的增多,竞争越来越激烈,各个企业的市场份额越来越小,面对这种现状,企业不得不谋变以求发展,于是产生了新的经营模式:量贩式夜总会。这种新的经营模式实际上是实行交叉多向经营,既服务于大众,又吸纳高消费能力的客户资源,这样就扩大了市场份额。因此,对于这部分企业,如何在市场中探索新的经营模式,是企业生存乃至发展的当务之急。

  相关新闻

  文化部及版权局卡拉OK 版权使用费收费方案对比

  收费主体是谁?

  版权局: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是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费主体,代表著作权人收费。

  文化部:词曲作者以及其他权利人。

  如何收费?

  版权局:预计低于卡拉OK营业额(包括酒水在内)总量0.5%,约每首歌平均0.17元。

  文化部:版权交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自行定价,也允许免费。

  收费参考依据是什么?

  版权局:营业额。

  文化部:歌曲点播的次数。

  经营者是否必须交费?

  版权局:不交费应视作违法。

  化部:自愿加入收费系统的成员交纳。

  收费会否转嫁消费者?

  版权局:不应由消费者支付。消费者到卡拉OK经营场所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了费用,因此不应再承担额外的版权费。

  文化部:不会转嫁到消费者。但是卡拉OK有可能会降低打折度,这需要市场的调节。

  收费办法何时实行?

  版权局:目前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已经将收费标准上报国家版权局,国家版权局将在近期对这一草案进行审核和公示,之后会公告并且执行。

  文化部:即将开始青岛、郑州、武汉3个城市的试点工作,年底之前完成。明年开始向全国推广。

  “网络卡拉OK”平台唱热互联网

  “我喜欢安静,也贪图方便,什么时候想唱就可以唱,也不需要凑朋友的时间。”7月28日凌晨2点,浙江金华48岁的李美君还在互联网上排队等待出唱——《你的眼神》。

  据了解,目前主要的“网络卡拉OK”平台有新浪“UC”、碧海银沙“碧聊”和“麦客网”。事实上,李美君就是一位已有3年网上卡拉OK经历的“歌手”。2003年初,李美君在“碧聊”初唱,2004年中,开始转战新浪的“UC”。

  据记者了解,各平台提供的服务和价格不尽相同。目前,“碧聊”中容纳30人的房间年费在350元左右;新浪“UC”的“VIP双麦双视频房间”50人半年包房费则需350U币,150人需650U币。U币是用户通过

银行卡、宽带等方式预付给新浪的货币,可以用来购买新浪的增值服务及付费产品。

  而由上海锐深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麦客网”包房服务为“免费”,其即将推出的商业模式为,在所有与视频相关的内容前插播7到15秒的广告。如果用户排斥广告,可以选择支付每个月10元的费用。

  据张治介绍,2003年8月成立之初,上海锐深曾为卡拉OK厅业主提供增值软件——如语音点歌、自动导唱等。“今年4月和7月初,我们已分别和IPTV系统提供商阿尔卡特和华数传媒签订合作协议。”据张治透露,目前,电信运营商IPTV内部测试中包括提供卡拉OK内容,不久将在江、浙一带首先试运营,“这些服务首先向个人家庭用户开放,也会向KTV业主开放”。

  张治认为,“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的正式启动,很可能会促进一些二、三级城市中、小卡拉OK业主考虑采纳IPTV

机顶盒的运营模式,“一方面,可以防止政策风险;另一方面,他们用于维护服务器和歌库的运营成本会有所降低”。不过,他同时认为“这并不意味着卡拉OK版权收费会大规模刺激网络卡拉OK”。

  □文/商报记者 邵康东 黄昊霆 周君 □图/商报记者 黄昊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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