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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枪,为了装样子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0:14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记者王欢实习生张洪飞)昨日,曾轰动沈城的涉黑涉恶团伙预谋的“南塔鞋城雇凶杀人案”在沈阳市中院开庭审理。

  庭上几名被告人出现互揭“老底儿”的一幕。

  而被控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的主犯邹志刚更是当庭翻供

  气焰嚣张雇凶数次打砸同行

  2005年6月7日10时许,戴着遮阳帽、白口罩,手握砍刀、棒球棒的数名男子闯进了位于沈阳市东陵区南塔东街的盛强航空货运站,对该站工作人员及办公室内物品进行打砸,致使被害人刘某(48岁)、赵某(40岁)死亡,武某等三人重伤。

  据悉,此事缘于沈阳人邹志刚因航空货运业务一事,与该货运站的负责人宋某产生矛盾,遂勾结李宏伟、张涛等人预谋对其报复。

  据了解,这样的惨剧,以前也曾发生过。

  2005年5月28日,同样因竞争原因,邹志刚与李宏伟、张涛等人预谋,对与宋某合作的另一伙伴———沈阳威宇航空货运站报复,将该货运公司两名员工殴打致重伤。

  2005年4月22日,因北京市中运达货运有限公司经理孟某,拒绝同邹志刚进行货运合作,邹志刚便勾结李宏伟等人持砍刀来到该公司,对员工和客户进行砍打,并损坏办公室内物品。

  此外,2003年,邹志刚向他人借用一枝猎枪及10发子弹,而后一直藏匿持有。

  当庭翻供“我没参与,不知情”

  昨日上午,沈阳中院一号法庭,能容纳700人的大法庭已座无虚席。

  “我要听听他们怎么说,要看看他们的下场!”被害者家属近八旬的王老太气愤地说,握着拳头的双手颤抖着。

  随着刺耳的脚镣声,邹志刚等9名被告人被依次押解到庭,面对身后旁听席上的亲人们,他们均表现出了不屑,甚至还微笑着招手。

  对于指控,邹志刚极其平静地翻供道:“我不做货运生意,我女朋友的弟弟做。(雇凶一事)我没参与,不知情。”

  邹志刚说,“我在一次喝酒中,随便说了最近生意不好,是同行抢了生意。可谁知几天后,朋友就把对方给打了,据说还死了人,为此我还大骂了朋友……事后,我的确给了他们(参与打人的朋友)钱,但不是那个(雇人)钱。”

  但他的话随后被同伙儿“揭了底儿”:“邹三儿(邹志刚)是做货运生意的……”

  而对于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邹志刚的回答令人啼笑皆非:“借枪,为了装样子呗!我也不会用枪啊,就藏起来了……”

  身为第二被告人的李宏伟,同样翻供称:“我没参与打人,我就负责开车。”但他的话随后被第三被告人张涛揭了底儿:“他打人了,事先还踩过点儿,叫我们教训他们。”

  庭审一天后,法官宣布休庭,今日继续审理。

  邹志刚

  1961年出生。1981年因为斗殴被劳教三年,1990年8月因抢劫罪被判刑三年,1996年因制造和私藏枪支被劳教一年半。

  

“借枪,为了装样子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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