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短信敲诈表亲 黄某平被兴宁法院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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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1:40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近日,兴宁市法院审结一宗敲诈勒索案件,企图通过短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的被告人黄某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黄某平与黄某东是表兄弟。今年3月26日至28日,黄某平连续发3条短信给黄某东,威胁黄某东将50万元存入其指定的银行账号,否则对黄某东在外读书的两个小孩不利。起初,黄某东对此信息不以为然,并没有回复,但连续接收到几条类似的信息后,黄某东向公安
法院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巢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