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取款人搭话 趁机换走信用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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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4:4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杭州8月9日消息(记者陈淦 实习记者宫宝龙 通讯员胡富健)江西瑞金23岁青年朱海兵,先后二次与人一起在浙江黄岩、椒江两地银行自动取款机前与前来取款者搭话,趁机换走信用卡并修改密码进行取款消费。今日,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朱海兵与张建国、朱康、李明文(均另案处理)经事先商量一
法院认为,被告人朱海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人结伙盗窃他人的信用卡并冒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成立。辩护人提出的关于被告人盗窃王女士信用卡的行为应认定为未遂的意见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采纳;但认为被告人朱海兵有自首情节的意见不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不予采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