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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保姆4天偷了4个东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5:24 新民晚报

  一名年轻的女子,到东家只做了一天,就闪电跳槽换人家,为什么?原来,她做保姆的目的只有一个——偷钱!这个披着“保姆”伪装的窃贼4天偷了4户人家的钱财,价值人民币20万元。8月7日,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贾音秀批准逮捕。

  人去钱空

  南小姐是一名自由职业人,常常忙得顾不了自己的家,丈夫是一名教师,业余时间还要进修学习,于是,两人商量请一个保姆料理家务。今年4月15日上午,南小姐通过电话与一家职业介绍所联系,中午时分,来自四川的保姆“屠可英”便来到家中。南小姐向保姆布置任务后,就出门去办理业务了。

  当晚5时许,南小姐的先生回家,发现手机找不到,打电话告诉妻子。南小姐晚上9时回家,发现自己的一部手机也不见了。她觉得保姆一来,家里就少了东西,还会有什么东西“丢失”呢?细心的南小姐吃惊地发现,放在箱子里的人民币89500元和自己包里的人民币5800元及日元5000元都已洗劫一空。她报案之后,警察到职业介绍所找“屠可英”的登记表,发现这是一个假名字。

  制作假证

  5月31日,警方抓获了“屠可英”,她交代,自己真名叫贾音秀,24岁,四川资中县人。今年4月,她和丈夫来上海打工。她说:“我是因为被别人骗了6万多元钱,才想到别人家里去‘拿’钱,求得一个心理的平衡。”

  于是,贾音秀做了两张假身份证,化名为“屠可英”和“曾小欣”,然后到职业介绍所登记做保姆。她说:“职介所的工作人员看到我年轻漂亮,都热心为我推荐到东家去,我告诉他们,不是有钱人家我不去的。”

  屡屡得手

  对于贾音秀来说,当保姆只是幌子。她说,东家开始接触自己的半小时或一小时是个“危险期”,等东家出去办事,这段时间是她的“兴奋期”,偷到钱马上走路。偷不到钱,也许“留下来”第二天继续干。东家把钱藏得再隐蔽,她都有办法“掘地三尺”,所以一般不用等到第二天就能“满载而归”。

  据她交代,4月14日她到天钥桥路一户老板家“打工”,偷到钱后,第二天就到南小姐家,接着第三天去金沙江路一户银行职员家里“捞钱”,第四天又转到临平路一户在外企工作的人家偷钱,屡屡得手。

  贾音秀以为假名假姓假地址假身份证就可以瞒天过海,无所顾忌,可她最终还是被警方抓获。

  通讯员陆勤俭记者宋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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