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亿万富翁周锦新被杀案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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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5:34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包头8月9日消息(记者文伟 包头台记者李纪强)近日,曾引起国内广泛关注的包头市“4.29”雇凶杀害亿万富翁周锦新案二审在包头开庭,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在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此案是今年7月1日内蒙古高院全面实施死刑案件二审开庭审理以来,涉及人数最多、在当地影响较大的恶性形势案件。鉴于案情复杂,内蒙古高院刑一庭庭长担任审
2005年4月29日在赵伟峰、刘小兵等人组织下,饶海军、丛森、曾昭明、刘云国、张光远、金保杰在包头市昆区锡华附近的唐人街酒吧,将包头市某公司老板周锦新在酒吧门口用菜刀砍死,后七人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年4月18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饶海军、刘云国、刘小兵死刑,判处被告人张光远、曾昭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判处赵伟锋、丛森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除被告人赵伟锋服判外,其余六名被告人均不服,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提出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