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送孩子进名牌大学 山东一家长被骗4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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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9日16:25 青岛新闻网 | |||||||||
谎称自己有“特殊关系”,能帮高考落榜生上名牌大学,从而“忽悠”了他人人民币达41万多元并全部挥霍。8月2日,烟台牟平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和被害人隋某的女儿曲某曾同在烟台市牟平区一所高中艺术特长班学习,相处关系较好。2003年参加高考,于某、曲某因专业课考试成绩不理想,均
案发后,被告人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向其亲戚、朋友追回了部分赃款、赃物发还给被害人隋某。 另查明,2005年4月,被告人于某以自己有特殊关系,能帮助他人办理出国手续为名,还曾骗得烟台一学校教师、被害人韩某人民币1.36万元。事后,所得赃款全部被其挥霍。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肆意骗取他人钱财,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