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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实行长途客车驾驶人“黑名单”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5:53 三秦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 文锦 实习生 赵玲)8月9日中午时分,一辆由西安———商州的超载大客车被突查的蓝田县公安局交警巡警查扣,车主因超载10人被处罚款1500元,驾驶人被书面警告并被记入“黑名单”。

  据蓝田县公安局交警巡警大队介绍,西安———商洛路段途经蓝田进入秦岭,是交通事故多发段,被人们称为“死亡峡谷”。

  目前每天途经客车平均300辆,为保障广大司乘人员的生命安全,自8月7日开始,该队展开对此路段的重点整治行动,执行针对客车司机的“黑名单”制度。往来客车年内超员20%一次向该车司机发出交通违法行为警告通知书并被记录在案,超员2次向该司机所在的客运公司书面发出《调整驾驶人员建议书》,调换该司机不得再驾驶客运车辆;年内超员50%一次直接建议其从所在的客运公司离岗,不得再驾驶客运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员,2年内不得驾驶长途客运车辆。与此同时,加大警力进行查处,每天从8时至18时采取在重点地段守候、沿途不间断巡查等方式严查沿途超载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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