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大公司被罚一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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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7:5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8月9日讯(记者陈新坦通讯员崔新峰)崂山区一个体工商户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涂料,竟然在产品外包装印制上其虚构的“青岛某有限公司”和“北京某有限公司”的名称,结果,因为冒充大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被崂山工商分局罚款1万元。 据该业户交代,自己生产的涂料,质量不错,但销售情况一直不太好,分析原因认为是顾客觉得自己是个体户,商誉低,所以就委托别人印制了带有其虚构的“青岛某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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