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冒充大公司被罚一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7:5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本报8月9日讯(记者陈新坦通讯员崔新峰)崂山区一个体工商户为了推销自己生产的涂料,竟然在产品外包装印制上其虚构的“青岛某有限公司”和“北京某有限公司”的名称,结果,因为冒充大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被崂山工商分局罚款1万元。

  据该业户交代,自己生产的涂料,质量不错,但销售情况一直不太好,分析原因认为是顾客觉得自己是个体户,商誉低,所以就委托别人印制了带有其虚构的“青岛某有限公
司”和“北京某有限公司”的商品标志,没有想到,商品上市不久就被执法人员查获。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