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男子为泄愤下脚绊法官致骨折获刑两年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 为泄私愤竟给法官下脚绊,致对方骨折。近日,经重庆市梁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胜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张胜是重庆市开县厚坝镇人,1986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在缓刑期内又因盗窃罪被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出狱后,他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6年刑满释放。2002年3月,张胜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
教养一年。劳动教养解除后,张胜多次去开县法院和重庆市第二中级法院喊冤叫屈。尽管法院对其进行了耐心的解释,但张胜多次扬言要殴打法官。去年11月15日,张胜再次来到开县法院并一直滞留在法院楼道里。晚上下班时,法官罗某经过楼道,劝张胜回去吃饭。张胜同意离开,但在下楼梯时故意用脚绊了罗某一下,使罗某从楼梯上摔下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作者 马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