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泄愤下脚绊法官致骨折获刑两年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0日08:0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
本报讯 为泄私愤竟给法官下脚绊,致对方骨折。近日,经重庆市梁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张胜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张胜是重庆市开县厚坝镇人,1986年4月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缓刑,在缓刑期内又因盗窃罪被撤销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出狱后,他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1996年刑满释放。2002年3月,张胜因寻衅滋事,被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
|